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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汇编(二)

日期:2007-11-3 10:53:54 人气: 出处: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 ]

学校办公室考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劳动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师范大学考勤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撤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第三条 考勤工作在办公室负责同志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行政科负责,实行上下班签名。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四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上下班制度,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严格考勤。对于在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也予以如实记载。
  第五条 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情况,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情况和加班情况。具体项目包括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第六条 在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者,以迟到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以早退计;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须履行请假手续,超过1小时,以事假计。
  第七条 凡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和由办公室派出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的人员,按到岗记载。
  第八条 凡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安排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无报酬加班的,延长劳动时间,按1.5倍的时间补休;休息日安排加班,按2倍时间补休;法定假日安排加班,按3倍时间补休。

 
第三章 请假手续

 
  第九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凡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后,方能休假。
  第十条 因事、因病需请假者,必须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可委托他人代办。
  第十一条 请事假、病假者,1天以内须向办公室负责同志口头办理请假手续;1天以上10天以内者,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附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省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报人事处备案;超过11天,由办公室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第十二条 请事假、病假期满后,既不履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计。
  第十三条 无故不到岗工作或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没有休假或没有休够假期,则按加班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考勤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优和兑现岗位津贴、奖酬金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考勤登记表》每周统计一次,并在下周室务会上予以公布、核实。 
  第十七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每天到岗都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如果发现填写不真实或涂改考勤登记表者,将以违纪论处。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室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办公室各项职能,强化内部管理,调动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牢固树立“为学校党政领导服务,为各院系和党政各部门服务,为全校教职工服务”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党政干部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办公室领导下进行,由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办公室正副主任和科级干部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第四条 本办法从考核内容、标准、程序、记分、分配等方面对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做出规定。

 
第二章 内容考核

 
  第五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德、考能、考勤、考绩”等四个方面。
  第六条 “考德”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和工作作风。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决策的情况;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以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情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自觉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 “考能”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掌握本职工作岗位上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开拓进取精神,以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开创新局面的情况。
  第八条 “考勤”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劳动纪律。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和办公室劳动纪律的情况;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坚持正常出勤上岗的情况;勤勤恳恳、真抓实干,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
  第九条 “考绩”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工作效率;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实际工作成绩;工作中的创造性,领导和群众的评价。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十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总体考核标准是“德才兼备”,具体考核标准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 考核一等的标准是,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能圆满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同志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效率高;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大胆创新,取得突出成绩;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出全勤。
  第十二条 考核二等的标准是,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全面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工作效率较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工作没有明显失误;遵守党纪、政纪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出勤率90%以上。
  第十三条 考核三等的标准是,工作责任心一般,未能全面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质量未能达到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或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业务活动和全校性活动一年内累计6次无故缺席;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一年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累计超过20次;或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完成岗位任务有明显疏漏,在学校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十四条 考核四等的标准是,工作责任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足三分之一者;或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无故旷工达10天以上者;或一年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累计超过40次者;或拒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严重干扰办公室内部或学校工作正常秩序者;或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产生不良后果者;或造成5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或受到学校党纪政纪处分者。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 考核工作的程序分为个人总结、述职听取群众意见、主管领导评定等次、考核小组审定等四个步骤。
  第十六条 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时,首先由本人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总结个人的工作,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第十七条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室务会议,由工作人员进行述职,并听取群众对工作人员工作状况的评议。
  第十八条 主管领导根据平时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记录,结合群众意见和个人总结述职情况,写出评语,确定等次的初步意见。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的审定工作,由办公室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后确定。如果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口头或书面复议申请,办公室领导认可后,提交考核小组复议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五章 量化记分

 
  第二十条 办公室考核以记分形式实行量化管理。记分的种类包括基础分、档次分、奖励分和负分。
  第二十一条 基础分(F1)为每人每学年工作任务的标准分。每人每学年基础分为1640分。基础分的计算公式为:
  F1(基础分)=41(每学年工作周数)×5(每周工作天数)×8(每天工作小时数)×1(每小时工作分值)
  第二十二条 档次分(F2)是在全面考核每个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等级确定一、二、三、四等四个档次,各档次比例与基础分相乘的得分。各档次比例分别是考核一等130%、考核二等100%、考核三等70%、考核四等0。各档次分分别是,考核一等档次分为2132分;考核二等档次分为1640分;考核三等档次分1148分;考核四等档次分为0分。各档次分的计算公式为: 
  F2(档次分)=F1(基础分)×档次比例
  第二十三条 加班分(F3)是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以外无报酬劳动,又没有按《学校办公室考勤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补休,所给予的奖励分数(加班最高分为100分)。加班分分为延长劳动时间分、休息日加班和法定假日加班分,其分值系数分别为1.5、2、3。加班分的计算公式为:
  F3(加班分)=加班时间(小时数)×1(每小时工作分值)×分值系数
  第二十四条 奖励分(F4)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所给予的奖励分数。以下几种情况将给予奖励分: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记100分;被评为办公室先进工作者,记50分;在管理工作中开拓进取,取得显著成绩者,记30分;对学校工作或办公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记10分;其他经考核小组研究应该奖励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负分(F5)是针对工作不能正常到岗、违反劳动纪律、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所给予的带有处罚性的分数。负分的记分办法是:请事假者,每半天记负4分;请病假者,每半天记负2分;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者,每次记负0.5分;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且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记负1分;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并在1小时以内者,每次记负2分;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者,每1小时记负4分;旷工者,每半天记负16分;对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或领导交办事项者,视具体情况,每次记负20—100分;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公文管理、公文打印、校对、印信管理、接待服务等方面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视具体情况,每次记负20—150分;对在办公室工作决策、工作部署、办公室管理等项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视其具体情况每次记负40—200分;其他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应记负分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总分(F)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量化反映,是晋职、晋级、奖惩和评优的依据,也是兑现岗位津贴和奖酬金的依据。总分的计算公式为:
  F(总分)=F2(档次分)+F3(加班分)+F4(奖励分)+F5(负分)

 
第五章 岗位津贴和奖酬金分配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和奖酬金分配,以量化后的年度考核总分分值为依据,实行上不封顶,下不包底的原则,旨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岗位津贴和奖酬金实行年终一次性结算分配的办法。每分分值的计算办法为纳入分配的奖酬金总数除以全体工作人员考核总分之和。每个工作人员获得的分配数额计算公式为:
  个人分配数额=个人考核总分数×每分分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室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室务会议。


学校办公室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公文、通信、涉外、科技工作、办公自动化以及会议的保密工作。
  二、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三、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非秘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不在公共场所和亲朋面前谈论秘密。
  四、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达秘密事项。
  五、不得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应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印。
  六、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检查本室及校内有关单位保密工作,每学期末要对涉密文件及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后期的处理工作。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八、本制度自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会议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会议主要包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室务会议和业务学习会议。
  二、会议的组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主持召开。室务会议和业务学习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全体党员参加。其它会议,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
  三、会议的内容。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学校党委和机关党总支的安排部署,以思想作风建设为重点,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扬无私奉献、甘于吃苦、任劳任怨的精神,牢固树立为学校党政领导服务、为各院系和党政各部门服务、为全校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各项职能,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
  室务会议和业务学习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围绕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研究贯彻实施意见;针对办公室工作实际,研究办公室自身建设的措施;讨论研究办公室年度、学期工作安排以及主要工作、重大活动的部署;检查总结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安排每一阶段业务学习的内容,推荐有关学习书目;学习、讨论有关办公室业务工作的文件及先进经验,交流业务工作,提高业务技能。
  四、会议的时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逢双周星期三下午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议逢单周星期三下午召开;室务会议,一般在每周一上午召开,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业务学习会议逢双周星期五下午召开。
  五、会议要求。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在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议质量;会议议题要安排紧凑,提高会议效率;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研究工作的会议要议而有决,决而有果。

学校办公室印章刻制及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印章刻制
  1.校内新增设的处级机构需刻制印章时,必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连同设立机构的文件交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学校办公室行政科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新印章的内容、规格、图样,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由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开具介绍信并负责刻制。
  2.校内各单位需要更换印章时,要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写明更换印章的理由,并附原印章印样,交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审查,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开具介绍信方可刻制。
  3.印章刻制好后,应到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留存印模,并由学校办公室印发启用印章通知。发文之日起新印章开始启用,旧印章同时作废,并当即销毁。
  4.校内任何单位,不能自行刻制、更换印章。
  二、印章管理
  1.校级各类印章及学校办公室印章由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内务秘书负责保管。
  2.各单位的印章,必须由本单位办公室专人管理,规范使用。印章应加锁存放,下班时间及节假日期间应转置于保险柜内。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确保印章安全。
  3.印章应及时清洗,勤添印油,确保印章经久耐用、用印清晰。
  4.使用印章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每次用印要进行登记。
  5.盖印时应注意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6.凡属“代章”性质的用印,应在文件或材料的落款处注有“代章”二字,并用括号将“代章”二字括起。
  7.文件或材料的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否则不能用印。

学校办公室各类印章使用暂行规定
  学校办公室掌管的印章主要有,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及带有学校全称的钢印、陕西师范大学介绍信专用章、校保密委员会印章、学校办公室印章、校长签名章等。
  一、使用范围
  1.钢印 用于学校颁发的各类证件(工作证、学生证、研究生证、进修证、学员证、离退休证、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任职资格证书等)。
  2.学校党委和行政印章 用于学校党委、行政名义上报的文件、报表;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等;校级合同或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进修证、休学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学生假期优待乘车凭证,成绩单、聘书、奖状、涉外信件、招生录取通知书。
  3.介绍信专用章 只限用于介绍信。
  4.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印章 用于以学校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通知、证明、乘坐飞机审批表等。
  5.校长签名章 用于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聘书、学历证明和以校长名义发布的各种公文等,用于各类报表、合同书、协议书等。
  二、使用程序及规定
  1.凡本校颁发的工作证、学生证、研究生证、进修证、离退休证、招生录取通知书等的用印,必须经职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等)核查准确,由专人送交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审查无误后,方可用印。
  2.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进修证必须经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专人审核签字后,连同学生名册一并送交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由行政科审核无误后,方可登记用印,学生名册留存行政科。
  3.各单位承办的各类自费班学生的学生证、结业证用印,必须经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或有关部门审查,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学生名册一并送交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用印。
  4.学习成绩单由档案馆、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查,并加盖其印章后,方可加盖校印。
  5.涉外信件用印,需经外事处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用印。
  6.各类上报文件、合同书、协议书、申报材料、统计报表、职称报表、出国申请表、公函等重要函件用印,须经拟文单位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审查,再送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7.各类证明用印,本人应先到有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经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审核后,方可用印。
  8.以学校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或通知,需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用印。
  9.各类介绍信用印,需有本人所在单位开具学校统一印制的带有编号的介绍信,并盖单位骑缝章,然后到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加盖学校介绍信专用章。
  10.其它特殊情况用印,需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字后,方可用印。


学校办公室介绍信管理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受学校党委和行政委托管理学校党委和行政介绍信。
  二、学校党委、行政介绍信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介绍信管理制度,开具介绍信管理人员要亲手操作;要坚持“朱在墨上”的原则,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三、介绍信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保险柜中,管理人员在使用介绍信后要严格保管。
  四、介绍信在使用时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介绍信使用要遵循哪一级的介绍信,由哪一级领导批准的原则。开具党委介绍信,需经党委负责同志批准;开具行政介绍信,需经行政负责同志批准。管理人员开具介绍信前,要检查原稿上有无领导人签发意见或批准使用介绍信的意见,有领导人签发意见或批准意见的,方能开具。
  五、介绍信的使用要记录在案。介绍信管理人员经审查确认合乎开具手续后,要在介绍信使用登记簿上逐项填写登记项目。登记项目包括: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内容、批准人、使用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等。
  六、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时,要将介绍信的内容填写明确具体,信文与存根记载要求一致,并填写有效限期。

 

学校办公室文件和内部资料传阅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文件和内部资料的效用,消除文件和内部资料管理工作中的隐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使收文传阅迅速、准确、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控制传阅范围。传阅的范围要合理,要宽严适度,对于内容涉密的收文,其传阅范围更应严格掌握。如果收文上标有阅读范围,就按规定的范围组织传阅,不允许随意扩大阅读范围。
  二、按照合理的传阅顺序组织传阅。收文传阅要按照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先阅和急用先阅的原则进行。对于阅件,其传阅顺序为: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其他领导;对于办件,其传阅顺序为主管领导→其他领导→主要领导。
  三、坚持正确的传阅方式。对于一般性的收文,采取轮辐式传阅(分传)的方法进行,对于特急件或绝密件,则采取专人传送的方法,防止横传等问题的出现。充分发挥机要阅文室的作用,使有关阅读对象尽可能到阅文室阅读文件和内部资料。
  四、提高阅文周转速度,防止积压。在收文传阅过程中,机要秘书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做到“勤送、勤取、勤催”,加快收文传阅速度,防止收文传阅断线。
  五、严格登记手续。对于传阅的文件和内部资料要进行严格的登记,掌握文件和内部资料的行踪。机要秘书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提请领导在阅批后的传阅件上签署姓名、时间以及不要将传阅件从案卷中抽出、留存,杜绝文件、内部资料失控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发生。
  六、切实做好传阅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履行《学校办公室保密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

学校办公室机要阅文室管理办法
  学校办公室机要阅文室负责管理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和《内部参考》、《国际内参》、《内部参阅》、《内参选编》、《情况反映》等内部资料。为加强对党内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对机要阅文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资料一律按上级规定的发放范围和阅读范围执行。
  二、《内参选编》不再下发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党委委员和副处级以上党员负责同志可直接到阅文室阅读《内参选编》及其他内部资料。
  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省级民主党派正副主委可直接到机要阅文室阅读地师级有关文件、资料。
  四、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市政协常委,学校民主党派正副主委可直接到机要阅文室阅读县团级有关文件、资料。
  五、马列理论课、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可到机要阅文室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一些内部资料。
  六、享受县团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同志除在离退休管理处阅文外,可直接到机要阅文室阅读有关内部文件和资料。
  七、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机要阅文室阅文制度
  一、根据上级规定,阅文室为校党委委员及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负责同志和《机要阅文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人员阅文之场所,其他人员谢绝入内。
  二、阅文室内除发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有关文件、资料外,其他材料只限在阅文室阅读,一般不外借,更不得随便带走。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阅者,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完后及时归还。
  三、阅文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守则,不得乱传、乱讲、乱抄或复印保密内容,不得随意推荐非阅文人员前来阅文。
  四、阅文同志应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文情况,每两周阅文一次,并在阅文登记簿上签字,以便备查。
  五、阅文人员要爱护文件、资料,不能在文件、资料上乱画、乱批。
  六、阅文室内严禁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七、阅文时间与办公室工作时间相同。
  八、本制度自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文印室管理办法
  一、机要打字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组织性、纪律性,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党委和行政工作服务的意识,热情待人,礼貌服务。
  二、机要打字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将打印的文件、材料给无关人员阅看,也不得向外泄露打印的文件、材料内容,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文印室,以防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机要打字员要能够熟练掌握打字、印刷和装订技术,确保文件、材料的印制质量;凡需印制各种文件、材料,经办公室秘书或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印制。不得利用公用设施为个人打印材料。
  四、机要打字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机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提供服务,也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或电子游戏盘,以免感染病毒。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五、机要打字员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对文印室消耗材料的管理,避免浪费。
  六、机要打字员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持文印室卫生、整洁。
  七、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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